中華商業海事職業學校 111 學年度輪調式建教合作班招生簡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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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商業海事職業學校 111 學年度輪調式建教合作班招生簡章

中華商業海事職業學校111學年度輪調式建教合作班招生簡章
1、 招生科班:餐飲管理科一班。
2、 招生名額:32名。
3、 辦理模式:輪調式。
(1) 輪調式:以二班為單位實施輪調,一班在校上課,另一班在建教合作機構接受職業技能訓練。
4、 報名資格:本班招生對象不受免試就學區規定之限制,各公私立國民中學(包括高級中學附設國中部及完全中學國中部)取得畢業資格或具同等學力者皆可報名。
5、 報名地點及聯絡資訊
(1) 報名地點:中華商業海事職業學校(實習輔導處建教組)。
(2) 學校地址:20745新北市萬里區瑪鋉路15號。
(3)連絡電話:02-2492 2119 分機 241
e-mail(電子信箱): a1000152003@apps.ntpc.edu.tw
(實習輔導處建教組 李逸婷老師)。
6、 報名日期
(1) 集體報名:自新北市政府核定日起至111年06月30日(星期四)止。每天08: 00~16:00。(假日仍受理報名/參訪)。
(2) 個別報名:自新北市政府核定日起至111年06月30日(星期四)止。每天08: 00~16:00。(假日仍受理報名/參訪)。
7、 報名費:免費。
8、 報名手續
(1) 集體報名:(採現場報名,通訊報名一概不予受理)
1. 應屆畢業生得由原畢業學校派員代為集體報名,報名表可由本校網站下載(網址:http://www.chmvs.ntpc.edu.tw/點選網路報名或簡章下載)。
2. 請於報名表貼附最近二個月內之二吋半身脫帽正面相片乙張。
3. 報名表填妥後,請原畢業學校核對學籍及戶籍無誤後,並在報名表保證書加蓋校印或教務處印及經辦人員職章。【報名表底部請黏貼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4. 原畢業學校請於報名期間,派員攜帶各考生之報名表,至本校辦理報名。(報考學生由原畢業學校代為集體報名時,可免繳驗學歷證件及國民身分證)
(2) 個別報名:(採現場報名,通訊報名一概不予受理)
1. 報考學生或家長請自行由本校網站下載報名表(網址:http://www.chmvs.ntpc.edu.tw/點選網路報名),或至本校免費索取。
2. 請於報名表貼附最近二個月內之二吋半身脫帽正面相片乙張。【報名表底部請黏貼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3. 檢附所需證件,請學生或家長親自到本校辦理報名手續。
4. 繳驗學歷證件及國民身分證或戶口名簿,應屆畢業生尚未領得畢業證書者,請就讀學校於報名表蓋章以茲證明。
9、 評選方式:本班招生採免試入學,不採計學生會考成績及國中階段之在校學習領域評量成績。
(1) 辦理方式:若報考學生人數高於新北市政府核定本班之招生名額時,採以下列方式辦理評選。評選成績相同時,以經濟弱勢者優先錄取。
面談。
口試。
實作。
■其他:依報名排序錄取。(超額部分列備取生)。
評選成績計算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 基於安排建教合作班實習及職場特殊性,本班得採不足額錄取。
10、放榜日期:111年07月27日(星期三) 16:00。
11、公告及通知方式:錄取結果於本校公告欄張貼榜單,並於本校網站http://www.chmvs.ntpc.edu.tw/公告,錄取通知由本校逕行寄發。
12、報到日期及事項
(1) 報到日期:111年08月01日(星期一)07:30。
(2) 報到地點:請建教生準時到達本校行政大樓一樓報到處辦理報到,逾時未到場報到者,視同棄權,取消錄取資格不得異議,所遺缺額由備取生依序遞補。
(3) 攜帶文件:報到時須攜帶服裝費繳費單與查驗身份證明文件。
13、注意事項
(1) 為培養學生基本操作能力及專業知識,輪調式建教合作班學生應於111年8月1日至111年8月29日間,於本校接受三週計144小時小時之基礎訓練。
(2) 學生或家長對於招生過程,認為有不當並損害個人權益者,請於111年07月29日(星期五)16:00前,以書面向本校招生委員會提出申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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