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公民營機械加工廠、鍋爐焚化爐工廠、汽電共生業等技術維修人員。 2. 船廠、遊艇、漁船維修業。 3. 船用引擎、汽車引擎保養業。 4. 商船輪機員、造船廠、石化廠技術人員。 5. 航海人員輪機員、船舶電信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