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申請條件:
1.凡設籍該市6個月以上,就讀該市國民中學,或 國內高級中等以上學校(不包括空中大學、補習學校、進 修學校、夜間部、推廣進修班、建教班、研究所及在職專班)之在學學生,家境確係清寒且符合規定者,均得自一年級下學期起申請該獎學金。
2.高級中等學校(含五年制專科學校一至三年級):學期學業成績總平均在八十分以上,且當學期未有曠課及記過紀錄者。
繳交資料:
一、 申請書一份。
二、 前一學期成績證明書一份 。
三、 獎懲及出缺勤紀錄。
四、 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影本一份 。低或中低收入戶者,應檢附低或中低收入戶證明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