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團法人立賢教育基金會114年度獎助學金【The Shiner清寒獎助學金】及【火炬助學計畫】-校內截止日:114.03.24止

請申請同學繳交附表二-附表五
ㄧ、獎學金名稱:114年度 獎助學金(含【The Shiner清寒獎助學金】及【火炬助學計畫】)
二、適用對象:家境困頓、認真學習、品行優良的公私立高中職學子。
三、申請時間:校內截止日114/03/24截止
四、申請資格:由學校推薦符合以下任一條件且非現正接受本會「火炬助學計畫」資助之學生。
1. 家境清寒或遭逢家變(符合下列其中一項認定標準即可),仍有優秀表現或良好品格者。
(1) 各校班導師認定並推薦之家境困頓、亟須扶助鼓勵、低收入戶者。
(2) 經各政府、社福團體或家扶中心認定家境困頓須扶助者。
2. 舉凡於某領域(學業、品德、技能或其他)有優良表現或展現高度的潛能與興趣者。
*因獎金核發時程因素,「火炬助學」僅開放目前高一、高二(或其他學制同等階段)學生申請。
五、申請項目說明:請每位申請同學從圖示列兩項中擇一申請。
六、注意事項:
1. 由學校統一辦理申請,個別申請者恕不受理。
2. 已獲學雜費項目全額減免、其他單位提供之獎學金者,本會仍接受申請。
3. 本會將視情況指派人員致電或實際至校訪查。
4. 如未能接受訪視或有不符合本會規定之任何一項者,則取消其申請。
七、申請文件(學生完成):
凡申請人符合以上各項規定者,請於本學期正式註冊後,備妥以下文件向學校申請。
1. 獎助學金申請表(附表二):請詳實填寫個人基本資訊。
2. 學生自傳(附表三):請簡述家庭情形、個人興趣、志向等,或任何想讓本會了解的事情,不限字數,毋須制式。
3. 學校教師推薦函(附表四):煩請老師將申請學生的家庭、學習、個人情況詳實以告,並敘明學生須特別照顧及關心之處,本會將視情形深入了解,並盡可能提供更多協助。
4. 火炬助學行動方案(附表五):本項僅申請【火炬助學計畫】者須填寫。
5. 註冊費通知單或收據影本:為了解學生每學期需負擔費用,請提供本學期註冊費(包括學費、雜費等)繳費通知單或收據影本一份。
6. 成績單:前一學期(113-1)加註各科分數之學校成績單正本或蓋學校章戳之成績單影本一份。
7. 各類證明:低收入戶、清寒、特殊境遇、身心障礙、各類證書、獎狀等(無則免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