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爆竹煙火施放專區公告訂於115年9月1日即日起 生效,請協助宣導爆竹煙火安全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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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爆竹煙火施放專區公告訂於115年9月1日即日起 生效,請協助宣導爆竹煙火安全事宜

一、依據本府消防局115年5月4日新北消危字第1150816443號函 辦理。

二、請協助轉知並向校內師生宣導下列事項:

(一)本市爆竹煙火施放專區(如附件)修正於旨揭日期起生 效,刪除新店溪2處施放點(秀朗橋上下游各50公尺範圍 內、華中橋下游側至光復抽水站排水口範圍內)、新增 三峽河右岸土城媽祖田範圍內(媽祖田棒球場右側100公 尺範圍內)、二重疏洪道出口堰堤頂步道僅特定節日開 放,詳情請參考本府消防局網站首頁/公告事項。

(二)本市不得於每日下午10時至次日上午6時施放一般爆竹煙 火之升空類及飛行類(如沖天炮、小高空等)。

(三)倘發現非法製造、儲存、販賣或施放爆竹煙火之情事,請撥打119,俾利本府消防局派員前往查處。

三、請協助於校內網頁或跑馬燈等裝置宣導上開事項,宣導文 字如「煙火施放專區新修正自115年9月1日即日生效,詳情 請見消防局網站」、「請民眾不得於每日下午10時至次日 上午6時施放一般爆竹煙火之升空類及飛行類」或「倘發現 非法儲存爆竹煙火者,請撥打119」等,以維公共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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