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5學年度第1學期「南投縣國民中學以上學校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校內截止日:115.09.30止
跳到主要內容區

115學年度第1學期「南投縣國民中學以上學校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校內截止日:115.09.30止

申請條件:

1.適用對象以設籍本市六個月以上現為國內公私立中等以上學校之學生,有下列情形之一,並有書面證明者:
(一) 持有區公所出具之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證明者。
(二) 家庭遭遇變故致生活陷於困難,經導師出具證明者。
(三) 其他家境清寒,經導師出具證明者。

2.高級中等學校組:學校成績平均在八十分以上,操性成績八十分以上,體育成績在 七十五分以上(身心障礙者及奉准免修體育課者不計)。

 

繳交資料:

(一) 申請書 如附件 。
(二) 戶籍謄本(或戶口名簿影印本)。
(三) 低收入戶學生者, 並須檢附鄉(鎮、市)公所出具之證明。
(四) 成績單及學生證影印本。
(五)如為身心障礙者(含父母 或申請學生),須檢附身心障礙手冊影印本。

 

瀏覽數:
登入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