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6.05.15 訂定
104.07.01 修訂
壹、帳務處理作業流程
一、一般收款之作業流程
承辦單位簽文依批示上繳所列金額→出納組開立收據三聯單(一聯交存款人、一聯入帳聯、一聯存查聯)→登入現金備查簿→存入往來行庫帳戶→連同收據入 帳聯交會計室登帳→會計室開收入傳票→結束
二、委託單位撥款作業流程
業務承辦單位簽文並製發領據→出納、會計、校長簽具領據→向委託單位請款撥款
(一)電匯入戶:匯入本校往來行庫帳戶→入帳聯通知承辦單位→承辦單位結報支出→帳務流程→結束
(二)非電匯入戶:委辦單位或承辦單位繳款→出納組開立收據三聯單(一聯交存款人、一聯入帳聯、一聯存查聯)→登入現金備查簿→存入往來行庫帳戶→連同收據入帳聯交會計室登帳→會計室開收入傳票→結束
三、一般支付作業流程
依會計室支出傳票-
(一)開立支票(公司行號加註禁背)→掛號郵寄受款人→掛號憑證存查→受款人 支票簽收→存根聯執回→結束
(二)非郵寄(公司、離校學生)→通知領款人→受款人簽領支票→結束
(三)電匯→告知受款人→依撥款明細撥入帳戶→匯款憑證存查→結束
(四)定存質押:依承辦單位簽文→辦理定存質押予他行→會計室支帳→結束
四、對帳作業流程
編制每日收支報表→編制月收支報表→依每月開票紀錄與銀行對帳單核對→編制未兌支票簿、已兌支票簿、應付帳款登錄簿→與會計室各科目彙總表核對→ 編制月調節報表→呈報教育部備查
五、收納、退還保管品作業流程
依據承辦單位簽文辦理---
(一)現金、有價證券保管:開立臨時收據予繳款人→收據副本承辦人存查→到 期辦理簽收退還→結束
(二)定存單保管:開具銀行帳戶定額提款單簽核→銀行轉支為定期存款→定期存款單影本交會計室入帳→到期辦理解約或續存→結束
(三)支票保管:開立臨時收據予開票人→收據副本承辦人存查→支票保管到期辦理簽收退還→結束
(四)支票質押:廠商交付保證金(定存單)→支票設定質押予本校→到期辦理質押消滅 並退還支票予廠商→結束
貳、出納組業務處理流程
一、人員異動作業流程:
(一)正式人員:依人事室聘任敘薪案及人事資料登錄核轉本組→建檔
(二)臨(兼)聘人員:依各單位簽案→人事室、會計室核薪→人事室彙整人事→資料登錄核轉本組→建檔
(三)離職、職務調整:依人事室通知、派令及敘薪調整案→辦理薪資異動調整。
二、薪津發放、扣繳所得稅作業流程:
依據各單位於每月二十日前核定簽案影本,將應發應扣費用併每月薪資撥付→ 繕造薪資清冊、薪資總額計算表簽案→人事、會計室審查、校長核定→會計室依各項費用製作傳票→依傳票出納組開立支票核章→ 連同轉帳資料名冊、磁片送至轉帳銀行→撥存入受款人帳戶→轉存入帳證明存查。
三、薪資所得列表各項:
撥 存 項 目 |
主 辦 單 位 |
備 註 |
薪津 |
人事室 |
中途到職或離職,依簽文辦理 |
鐘點費 |
教務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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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終獎金 |
人事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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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績獎金 |
人事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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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師費 |
學務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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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代付款項 |
各單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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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扣繳項目 |
主 辦 單 位 |
備 註 |
健保費、補充保費 |
人事室 |
每月25 日前上繳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 |
公保費 |
人事室 |
每月 25 日上繳台灣銀行公教保險部局 |
勞保費 |
人事室 |
每月 25 日前上繳勞動部勞工保險局 |
退撫儲金 |
人事室 |
每月 25 日前上繳中國信託商業銀行受託信託財產專戶 |
團體保險 |
人事室 |
每年期初一次扣繳 |
福利互助金 |
人事室 |
每月依規定比例扣繳→學校相對提撥→ 存入福利互助專戶 |
薪資暨代撥款所得稅扣繳 |
會計室、出納組依據所得稅法規定辦理 |
檢附「併薪代撥款扣繳所得項目」一覽表,見附件 |
其他代扣款項 |
各單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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