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甄作業要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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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商業海事職業學校

辦理應屆畢業生推薦甄選入學四技二專推薦作業實施要點

96年6月4日修正

 

一、 本校為辦理應屆畢業生推薦甄選入學四技二專各有關工作,特訂定本實施要點。

 

二、 組織依據

 

推薦委員會組織係依據四技二專推薦甄選聯合招生辦法,組織「中華商業海事職業學校推薦入學四技二專委員會」(以下簡稱推薦委員會), 辦理四技二專推薦甄選入學工作。

三、組織

 

(一)推薦委員共13人,由校長、教務主任、學務主任、秘書、實習主任、輔導室主任、註冊組長、及各科召集人組成。

 

(二)校長為主任委員,下設執行秘書1名(教務主任兼),負責會議之召集與督導推薦作業之進行。

 

四、 推薦委員會職責

 

(一) 加強宣導推薦甄選入學等有關事宜。

(二) 訂定推薦作業實施要點(含組織、作業程序、進度、遴選方式與標準),並於校內公布。

(三) 審查並決定推薦名單。

(四) 檢討年度推薦作業工作。

 

五、 推薦作業程序

 

(一) 宣布辦理推薦作業

 

1. 公布本校推薦程序:包括提供資料、接受申請、審查資格、決定推薦名單、辦理推薦、通知測驗與公布錄取名單。

 

2. 訂定本校推薦名額表、成績標準表等。

 

3. 公布本校推薦標準。

 

(二) 申請程序

 

1. 有意參加推薦學生,應先繳交自己最想申請的校系科(組)推薦報名申請書(附表1 ),

 

每位學生以選填3校系科(組)為限,填妥推薦報名申請書後送交導師初審,最後交由

 

教務處彙整,教務處公布各校系科(組)申請人數。

 

2. 教務處負責受理申請推薦學生所繳交報名表與附件,彙整後送推薦委員會審查。

 

3. 推薦準則

 

(1) 必頇合於招生簡章彙編中各校系科(組)推薦條件之要求。

 

(2) 必頇符合校內自訂推薦標準表之要求。

 

(3) 名額超過時,依四技二專統一學測成績高低決定先後順序。學測成績同分時,依畢業智育成績決定先後順序。

 

(4) 推薦名單由推薦委員會審查核定。

 

(三) 辦理推薦報名、通知測驗、公布錄取名單

 

1. 推薦委員會審查各項推薦資格條件資料包括下列各項:

 

(1) 在校成績。

(2) 社團紀錄。

(3) 班級幹部紀錄。

(4) 各項競賽獎狀、證照。

(5) 其它證明資料及備審資料(可包含自傳、讀書計畫、成果作品、各類競賽獎狀、證照等)。

 

2. 推薦名單審查核定後,由教務處依招生簡章彙編之規定,將本校推薦同學資料表件及報名費等,送交四技二專聯合甄選委員會辦理報名事宜。

 

六、 本實施要點經校長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