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商業海事職業學校
辦理應屆畢業生推薦甄選入學四技二專推薦作業實施要點
96年6月4日修正
一、 本校為辦理應屆畢業生推薦甄選入學四技二專各有關工作,特訂定本實施要點。
二、 組織依據
推薦委員會組織係依據四技二專推薦甄選聯合招生辦法,組織「中華商業海事職業學校推薦入學四技二專委員會」(以下簡稱推薦委員會), 辦理四技二專推薦甄選入學工作。
三、組織
(一)推薦委員共13人,由校長、教務主任、學務主任、秘書、實習主任、輔導室主任、註冊組長、及各科召集人組成。
(二)校長為主任委員,下設執行秘書1名(教務主任兼),負責會議之召集與督導推薦作業之進行。
四、 推薦委員會職責
(一) 加強宣導推薦甄選入學等有關事宜。
(二) 訂定推薦作業實施要點(含組織、作業程序、進度、遴選方式與標準),並於校內公布。
(三) 審查並決定推薦名單。
(四) 檢討年度推薦作業工作。
五、 推薦作業程序
(一) 宣布辦理推薦作業
1. 公布本校推薦程序:包括提供資料、接受申請、審查資格、決定推薦名單、辦理推薦、通知測驗與公布錄取名單。
2. 訂定本校推薦名額表、成績標準表等。
3. 公布本校推薦標準。
(二) 申請程序
1. 有意參加推薦學生,應先繳交自己最想申請的校系科(組)推薦報名申請書(附表1 ),
每位學生以選填3校系科(組)為限,填妥推薦報名申請書後送交導師初審,最後交由
教務處彙整,教務處公布各校系科(組)申請人數。
2. 教務處負責受理申請推薦學生所繳交報名表與附件,彙整後送推薦委員會審查。
3. 推薦準則
(1) 必頇合於招生簡章彙編中各校系科(組)推薦條件之要求。
(2) 必頇符合校內自訂推薦標準表之要求。
(3) 名額超過時,依四技二專統一學測成績高低決定先後順序。學測成績同分時,依畢業智育成績決定先後順序。
(4) 推薦名單由推薦委員會審查核定。
(三) 辦理推薦報名、通知測驗、公布錄取名單
1. 推薦委員會審查各項推薦資格條件資料包括下列各項:
(1) 在校成績。
(2) 社團紀錄。
(3) 班級幹部紀錄。
(4) 各項競賽獎狀、證照。
(5) 其它證明資料及備審資料(可包含自傳、讀書計畫、成果作品、各類競賽獎狀、證照等)。
2. 推薦名單審查核定後,由教務處依招生簡章彙編之規定,將本校推薦同學資料表件及報名費等,送交四技二專聯合甄選委員會辦理報名事宜。
六、 本實施要點經校長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