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績及格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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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商業海事職業學校學業成績及格基準

95.5.15訂定

97.3.31.修正

學業成績及格基準

95.07.18台參字第0950104957B號令職業學校學生成績考查辦法,學業成績及格基準規定如下:

學生身份

一年級

二年級

三年級

一般生

60

60

60

各種升學優待辦法之入學生

(派赴國外工作人員子女、退伍軍人、僑生、蒙藏學生、外國學生、重大災害地區學生、原住民及境外優秀科技人才子女)

40

50

60

體育績優生

40

40

50

技(藝)優生

50

50

60

學障生、身障生(依據IEP)

60

60

60